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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以公有不動產抵付協議價購土地款,能取得多少房地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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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公有不動產抵付協議價購土地款之抵付者,應按其協議價購土地款所占該開發基地依協議當期市價計算總金額之比例,乘以開發取得公有不動產之總價值,作為抵付權值,再依本府與投資人達成協議之各樓層區位價格,由原土地所有權人選定樓層及區位。

(主辦業務:高雄捷運聯合開發專案辦公室 服務電話:07-331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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