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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新訊

輕軌共用道路路口 軌道區黃色舖面禁止臨停
綜合規劃科
112-11-27
1447

輕軌即將成圓,行人或車輛行經輕軌周邊路口時,應遵守道路號誌、標線及牌面指示行駛,並記得要「停、聽、看」,以確保行車安全。

輕軌行經與一般道路共用交叉路口,行駛範圍內地面會繪製黃色警示區域,用路人行經黃線區時應禁止駐停並儘速通過,提醒用路人左轉車輛務必於左轉專用道等待並依號誌左轉。

用路人倘違規於輕軌共用道路路口軌道區黃色舖面臨停等待左轉,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二款規定,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請用路人務必遵守道路交通號誌、標線及牌面等指示行駛,以免受罰。

另外,路口兩側輕軌獨立專用軌道路廊之植草式軌道區,屬輕軌行駛專用路權範圍,用路人切勿闖入,違規處行為人或駕駛人最高罰鍰金額新臺幣7500元。

提醒民眾在行經輕軌周邊路口時,應切記停、聽、看,並保留適當距離且快速通過輕軌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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