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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新訊

本局約聘人員徵才公告
人事室
115-04-17
227
職稱: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名額:1名
徵才期間:自115年4月17日至115年4月27日(郵戳為憑)

學經歷具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土木工程、交通運輸、都市計畫、建築等相關科系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土木工程、交通運輸、都市計畫、建築等相關科系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工作內容:
1.協辦輕軌捷運建設計畫相關工程設計審查、督導及營運管理等事項。
2.辦理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黃線建設計畫及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小港林園線相關工程規劃、設計審查等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聘用期間:
聘用期間自115年5月15日起至116年6月24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停止聘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待遇:每月薪資新臺幣4萬5,624元(328薪點)。
 
工作地點: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報名方式:採網路或紙本郵寄方式報名,以網路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上傳下列資料,以紙本方式報名者,請備齊下列資料並依附註說明郵寄本局:
1.身分證影本。
2.學歷畢業證書。
3.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4.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及不得具大陸戶籍、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如附件)。
紙本郵寄附註說明:
以上資料採A4規格,影本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排列裝訂,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於徵才期限內逕寄: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郵寄請一律以「掛號」寄送,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責任自負),未依前述規定檢附證件及逾期時恕不受理(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退還證件請附回郵信封)。
 
聯絡人:陳文英  07-3368333轉3735
 
注意事項:
一、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由本局另行擇優通知面試。
二、本次甄選,本局得增列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三、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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