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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新訊

本局建築工程職系助理工程員1職缺徵才公告
人事室
114-08-08
245
職務編號:A610330
職稱:助理工程員
職等: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職系:建築工程
名額:1名
資格條件:參加甄選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建築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二、大學以上畢業(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公務員懲戒法不得陞任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技術服務案(專案管理、監造)、發包、合約管理。
二、土木、建築及軌道工程、規劃、設計、發包、審查、施工督導、合約管理及爭議訴訟等。
三、工程爭議、訴訟法律案之處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辦公地點: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徵才期間:自114年8月8日至114年8月22日
檢具資料:
一、採線上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後(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應載有手機號碼與e-mail),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局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切結書(請至本局官網『訊息專區/捷運新訊/徵才公告』下載或本頁面職缺相關附件下載)、大學以上(含)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份銓審函(及具建築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二、另請提供語文檢定證書、專業證照(如採購專業合格證書…等),無則免附。
三、上開資料請註明與正本無訛並簽名或蓋章後,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
四、未依上述各項規定檢附備齊資料者,不予受理。
甄選方式: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試,成績未達70分以上者,不予錄取,若均無適當人選,則予以從缺;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未錄取者不予通知。
聯絡人:陳小姐         電話:07-3368333分機3735或2932
注意事項:本次甄選,視需要得增列2名候用人員,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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