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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聽會與說明會

高雄環狀輕軌捷運建設公聽會會議紀錄
綜合規劃科
095-10-14
2341
依「大眾捷運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辦理大眾捷運系統規劃時,主管機關或民間應召開公聽會,公開徵求意見。」,高雄環狀輕軌建設案分別於民國 95 年 05 月 06 日、08 月 26 日假高雄市立美術館、高雄市長青綜合服務中心辦理兩場公聽會,當天除開放民眾自由參加外,並邀請相關單位、學者專家及民意代表等,多方徵詢寶貴意見。相關意見及處理情形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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