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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新訊

高雄輕軌小學堂:輕軌軌道專用區,違規擅闖恐受罰
綜合規劃科
112-03-23
1308

高雄輕軌為「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之大眾運輸系統,屬於與地面交通部分隔離之【B型路權】,須與行人及汽、機車等運具【共用部分平面道路(如橫交路口或行人穿越道)】。

用路人行經輕軌路線除了在交會路口依循號誌燈指示通過外,人車不得隨意跨越輕軌軌道;依照《大眾捷運法》第50條規定,非大眾捷運系統的車輛或人員不得進入大眾捷運系統路線,也不應進入非供公眾通行之處,如有違反,將開罰行為人或駕駛人3,0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緩。

高雄輕軌為提升整體用路安全,於沿線路廊設有路緣石、綠籬、防撞桿/鍊條及警告標示,且於沿線路口設置多項聲光號誌與警示標線,提醒用路人行經輕軌路線多加留意,任意跨越軌道區不但影響行車安全,更嚴重危害自身安全,違者將由高捷公司或捷運警察隊告發開罰,請民眾千萬要注意,以免交通事故發生及荷包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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