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作業
◎文/黃柏鈞
為維護全國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設施之安全,交通部首次於80年3月15日與內政部會銜頒布「大眾捷運系統兩側公私有建築物與廣告物禁止及限制建築辦法」,提供全國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主管機關執行捷運禁限建相關業務之依據。交通部經多次召開專案會議審議,終於於92年12月30日完成修訂,同時修正名稱為「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以下稱禁限建辦法),並與內政部會銜頒布施行之。禁限建辦法係依據大眾捷運法第四十五之三條規定授權訂定。
「禁限建辦法」並非完全禁止禁限建範圍內建物之新建或改建,其中將捷運系統之高架(圖一)及地面段(圖二)採六公尺之禁建範圍,主要目的係要留設防火空間及救援工程車的出入。又為避免破壞地下潛盾隧道,則於隧道結構外緣留設一公尺環繞區域作為禁建範圍(圖三)。另有關地下車站通風口部分(圖四),為免干擾鄰近居民生活,並避免廢氣進入捷運地下車站內,故其開口面向外六公尺劃設為禁建範圍。為避免禁建影響捷運沿線居民新建改建需求,高架段及地面段原則上儘可能採距離鄰近建物六公尺以上;潛盾隧道則儘量佈設於道路下方,通風口開口面則以朝向道路等原則進行規劃設計,其中如受現況地形之限制,潛盾隧道必須穿越民房下方時,則藉由儘可能降低隧道之規劃設計深度以為因應。
此外,「禁限建辦法﹞中之限建範圍係依捷運沿線之地質條件作為劃設之基礎,計分為特殊堅硬地段三十公尺,特殊軟弱地段一百公尺及其他地段五十公尺等三種範圍,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沿線之地質條件為一般地段,限建範圍為五十公尺,然限建之作法係藉由捷運主管機關之會審機制,提醒申請人於限建範圍內建物新建或改建時需將建物開挖與捷運設施間之相互影響納入考量,並協助辦理建物新建或改建之建築師於規劃設計階段能充分掌握潛在之施工風險因素,以避免建物施工中工安意外之發生。
換言之,限建範圍內實施會審機制主要是在維護民眾權益及保障捷運設施安全上多一層保障,因此,只要建築師提出之申請案件已充分考量並符合捷運設施安全之規定,捷運局皆會在最短期限內函復建築主管機關。至於限建範圍內建物之興建規模仍由建築主管機關依建築法等相關規定核准之,並不會因「禁限建辦法」之規定而有所限制及影響。
有關「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禁建限建範圍地形圖」(以下稱禁限建範圍地形圖),高雄市政府捷運局係依據「禁限建辦法」中第四條規定完成繪製,期間並邀集相關單位召開二次「紅橘線禁限建範圍地形圖圖說審查」,圖審完成後於95年9月5日辦理高雄縣境部分禁限建範圍會勘,於95年9月14日、19日辦理高雄市境部分禁限建範圍會勘;另依同條之規定,於高雄市境內各區公所及委請高雄縣政府於高雄縣境內各鄉鎮市公所辦理公開閱覽,已於96年1月31日完成公開閱覽程序,其主要目的係在邀請高雄縣市民眾共同檢視該禁限建範圍地形圖是否有依「禁限建辦法」第四條之規定繪製或有繪製錯誤等缺失,藉以提高對民眾權益之保障。
由於限建之主要精神係透過捷運主管機關之會審機制,以避免建物施工中之意外事故波及捷運設施之安全,並非限制建築物之新建或改建,而限建範圍亦僅作地形圖之之告,並未於住戶之土地登記簿上標示或註記,故並不會影響住戶之權益。經查國安法、電信法、民用航空法、公路法及促進民間參與重大公共建設法等法令中皆制定有限建之規定,因此捷運限建範圍係為習知法令名稱之沿用,且僅作為形式之規範,有鑑於法令制定之初,極可能會因字面之解釋而滋生誤解,捷運局將藉由多方宣導及說明以澄清具體之事實。另外,辦理公開閱覽事宜完成後,將報請交通部會同內政部核定並公告實施。
  
捷運工程進度表 (截至96年1/31日止)
製表:江照雄、陳俊傑
一﹞土建工程
工程項目 施工里程埤 進度說明
地下車站 結構體完成 除O5/R10車站外均已完成
高架車站 主結構體完成
墩柱帽樑完成 R17車站
地面車站 主體結構完成 OT1車站
明挖覆蓋隧道 結構體完成 16段隧道(長約3,097公尺)
@﹛@ 已全部完成 ﹛@@
潛盾隧道 完成貫通 66段隧道(長約45,394公尺)
已全部貫通
高架段 上部結構完成 19段高架段,(長約9,010公尺)
已全部完成
機廠 機房主體結構完成 南機廠、北機廠、大寮機廠
二、軌道工程
工程項目 進度說明
第三軌安裝完成 LUR01(紅線南段尾軌)-R8車站
LUR21(R11車站北端) -LUR23(R14車站南端)
南機廠
鋪軌完成 LUR01(紅線南段尾軌)-LER45(R23車站-北機廠間)
LUO10(O8車站東端)-LUO13(O10-O11車站間)
O11車站-LUO17(O13車站東端)
LUO20(O14車站東端)-LUO22(O14-OT1車站間)
南機廠、大寮機廠(除訓練軌外)
長約101公里(紅橘線軌道總長約118公里)
軌道鋪軌中
LER46(R23車站-北蠰廠間)
LUO18(O14車站西端)-O14車站
LUO23(O14-OT1車站間)
北機廠
三、機電工程
工程項目 進度說明
號誌系統 R3-R8車站號誌系統已完成安裝,正進行系統測試中。
南機廠、R4A、R13號誌設備室安裝完成,R22號誌設備
室正進行安裝,紅線北段R9-R23車站佈纜及道旁設備安裝。
通訊系統 R3-R8路段部分已完成通訊傳輸迆統安裝及測試,已完成
無線電系統安裝及測試,目前正進行車站通訊設備現場
安裝及運轉測試。
其餘路段已陸續進行鐵件安裝,其中以R21、R22、
R22A、R23進度較快。
供電系統 R3∼R8供電設備完成安裝與測試,紅線北段及橘線陸續
安裝中,其中捷五主變電站(BSS5)及捷三主變電站
(BSS3)已安裝完成,目前正在進行各項測試,捷五主變
電站(BSS5)預計於一月底台電可完成送電。
月台門 R3∼R8已安裝完成,R13、O6、O14已完成第一階段安裝,
開始進行第二階段安裝,R12、R14、O7、O8、O9、
O10、O12、O13進行第一階段安裝。
自動收費系統 R3、R4、R8自動收費系統設備已安裝測試完成,
其餘4A~R7設備均已安裝完成並進行測試中。
電梯、電扶梯 R3出入口、R8出入口及R3-R8月台電梯及CD2、OCC
電梯已安裝測試完成;R13、R14、R21、R22月台電梯
已配合土建進場安裝中;R23、O2、O6、O7、O8月台
電梯鋼構已進場安裝。
R3~R8穿堂至月台層電扶梯,R3出入口、R8出入口
A1電扶梯已安裝檢測完成;其他R4~R8出入口,以及
R9、R11~ R16、R21-R23、O2、O4、O6-O14等車站
穿堂至月台層電扶梯已配合土建進場安裝中。
機廠設備 南機廠已完成安裝測試
北機廠與大寮機廠正製造、安裝中
■捷運局廉政專線:07-3373726 捷運工地意外24小時通報專線:07-7939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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